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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報評論禮服員 胡蓉
   據媒體昨日報道,有網友爆料,龍崗區經濟適用房二手餐飲設備台北小區嘉欣園的不少房屋被業主違規出租。記者調查發現,該小區的經濟適用房尚未取得產權,按照規定不得私自租售。而有租客稱已在此租房三四年了。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組織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這些年,保障房被違規出租的情況並不少見。2009年,南山區桃源村三期經濟適用房被記者暗訪發現,部分業主將尚未入住的經適房出租作為窗帘、防盜門等裝修材料的賣場;2011年,福田保稅區桂花苑入伙不到三個月的多套經適房被掛到地產中介出租;201桃園二手餐飲設備2年,僑香村經濟適用房被曝出違規用作麻將房事件。
   眾所周知,保障房在規定年限內是不能上市交易和出租轉租的,為什麼會在房產中介那裡被光明正大地推銷?與其說這是因為業主契約精神和法制精神的淡漠,不如說是保障房監管力量虛弱到大家都視若ssd固態硬碟廠商無睹了。
   過去,保障房最受詬病的是分配機制,公眾質疑為什麼有人開著豪車卻住著保障房。為此,深圳加大了保障房的事前審批管理。2011年,深圳著手修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將弄虛作假申請購買保障房的罰額從5000元調高到10萬元,同時“三年內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變成了“終身不獲受理其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申請”。2013年,3戶涉嫌造假家庭領受了這樣的重罰。應該說,重罰有效遏化療飲食有哪些制了虛假申報。
   但是,要保證保障房資源不被濫用,還應做到全程監管,要管住不把保障房分給不合規的人,還要管住保障房只能用來住人而非謀利。有人也許會認為管住分配就達到了目標。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原因很簡單:保障房為解決住房而生,轉作任何商用都不合法;即便有人為了賺取差價去租更便宜的房子住也不行,這相當於拿著“政府補貼”去租房,干擾市場秩序,並對其他租戶不公平;符合資格的人收入情況在不斷變化,需要持續監管;事中監管也是對事前審批的拾遺補缺,以防漏網之魚;甚至,長期空置保障房也屬濫用,它讓真正需要的人沒享受到。
   深圳保障房資源被濫用現象幾乎都是媒體曝光的,真正受到處理的也只有僑香村事件。今年2月,僑香村27戶違法出租經適房的家庭被深圳市住建局處以罰款5萬元、並沒收出租收益的處罰。這說明,保障房的事中監管不是因為沒“法”管,關鍵是日常監管機制的缺失,只能依靠媒體零星曝光。
   反觀香港,全港約70萬個公屋租戶每隔兩年都會受到最少一次的“家訪”。房屋署下設的擁有100多名工作人員的“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專司落戶巡查、嚴格審查公屋住戶的收入及資產申報以及公屋使用情況。對香港房屋署來說,除了公平分配公屋,打擊濫用也是重要職責,包括將單位分租或轉租他人、長期空置單位、將單位做經營用途、虛報收入及資產等行為。從2007年到2012年的5年內,該署查出因濫用公屋而被收回單位的個案平均每年約有400宗。
   這說明,打擊保障房濫用決不是“分完了事”,管好也是關鍵。濫用行為不加遏制,會起到很壞的示範作用,有心者必然會以更隱蔽的手法去爭取一勞永逸的利益,勢必讓事前審批壓力更大。今後深圳保障房還會越建越多以“大庇天下寒士”,一隻漏洞百出的勺是盛不住水的,加強事中管理、實現全程監管的工作必須開始了。  (原標題:打擊保障房濫用須全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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